|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意见》(厦人社[2017]9号),制定如下办事指南。 一、申报 企业登陆厦门市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app2.xmhrss.gov.cn/cas0/login ),根据平台要求规范填写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培训计划、考核方案,进行培训考核计划网上预报 备。 二、审批 企业培训考核计划预审核通过后,于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登陆厦门市综合服务平台按要求打印 “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报备表、 “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课题计 划、“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岗位考核方案,并向市高训中心提交书面材料。市人社部门在收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和备案,出具审核意见。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培训 企业根据审核意见组织实施培训。 1、企业须在培训考核计划审核通过后登陆平台按要求录入信息,编排班级、生成课程表并申请开班。 2、培训过程中须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和班级管理工作,接受市人社部门的监督检查。 3、企业须做好培训计划报备表、培训课题计划、考核方案、学员花名册、课程表、师资花名册、考勤记录的存档,以上资料存档期三年。 (二)考核管理 企业在培训结束前应按计划要求组织考核报名,考核分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含专项能力)和岗位考核两种形式。 1、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企业按职业技能鉴定报考条件要求向市属职业技能鉴定站申报参加鉴定考试。 2、岗位考核 企业应在考试日期前15天向市职鉴中心提交考试申请,确认组织开展岗位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场次和参加考试人员(考生和考官)安排情况,经市职鉴中心确认后,由企业按考 务管理要求组织岗位考核,考核过程应接受市人社部门随机督导检查。 3、考试结束后,企业按考试申报批次建立考核档案,主要包括考生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合格人员名册,按企业岗位考核的还应保存各类考核试卷、评分记录表和成绩汇总表,以上 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 四、兑现政策 (一)企业网上提交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核结果由平台发送短信告知企业经办人。审核通过的企业按要求向市高训中心提交系统打印出来的纸质材料。 1、《“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1份; 2、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份; 3、《“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1份; 4、与申请补助金额一致的收款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1份两联。 (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补贴经费由市高训中心申请拨付。 五、过程管理 (一)市高训中心对培训人员真实性组织核查。企业在开班录入时上传培训人员照片,对培训过程中不按培训计划执行、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一企一策”补贴资格,给予实名通 报。 (二)市职鉴中心对考核质量组织检查。企业岗位考核检查采取档案年度审核和考核现场随机抽查相结合进行检查。对不按考核方案要求执行考试,存在弄虚作假、档案管理不健全的企 业,取消“一企一策”补贴资格,并给予实名通报。 六、联系方式 培训管理单位:市高训中心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三楼310室 联系电话:5060036 考核管理单位:市职鉴中心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六楼608室 联系电话:5320155 资金补贴申请:市高训中心办事窗口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50959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