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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 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立安培训学校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厦门电工培训-维修电工培训-电工培训学校 根据国家应急局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结合维修电工的技术标准,本校对低压电工的培训采取实践为主理论为辅的模式开展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由应急管理局颁发全国通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包含:实操练习、理论及安全知识等培训。 一、报名条件 年龄要求:18-59周岁 学历要求:初中以上(含初中) 二、收费标准
三、提供材料 培训、初审材料如下: 1、本人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2、初中以上(含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特种作业操作申请表一份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个人签字盖手印,企业盖公章) 6、2人以上(含)提供花名册(盖公章) 复审材料如下: 1、本人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2、电工证书原件 3、特种作业操作申请表一份 咨询电话:0592-5122612 上一篇叉车定期检查记录表(内燃)-叉车培训下一篇叉车理论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