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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观光车安全管理与维修制度-观光车培训 一、行车与服务 1、观光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执照,严禁不具备资格的无证人员驾驶. 2、驾驶人员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熟悉说明书中指出的技术参数、操作机构、功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了解维护保养常识,注意充电机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 3、驾驶人员上班前不得饮酒,若生病或服用了镇静、抗过敏药物者,不得驾车.存在上述情况者,要向领导说明,换人驾车. 4、本车限在本单位X围内行驶,不得在本单位X围外的公路、街道上行使.因本车底盘低,尽量不在坏路面上行驶. 5、在本单位X围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下坡段要减速,弯道限速5-7公里/小时.阴雨天气,尤其是连续阴雨天气要注意防滑,车速限5-10公里/小时. 6、遇到其他机动车要主动停车、让行,要执行交通法规. 7、观光车不得超载、超员驾驶. 8、在观光车明显的位置要贴、挂安全提示和警示牌.如"为了您的安全,请抓紧扶手〞、"本车不准超载、超员〞、"请看护好你的孩子〞"儿童不得在车上玩耍〞等. 9、倒车时,驾驶人员要注意车后是否有人、行李或其他障碍物,防止发生事故. 10、有客人用车时,驾驶人员应主动先下车,照顾客人上车,帮助安排好行李,提醒客人"注意安全〞、"抓好扶手〞、"照顾好老人、孩子〞等;不许醉酒人员单独乘车,不允许没有自制能力的儿童单独乘车,要有人陪同照顾,必要时要有酒店服务人员陪同保护,并且在服务过程中坚持使用酒店标准的服务用语.待客人坐稳后,方能启动车辆,缓慢加速行驶. 11、驾驶人员要集中精力驾车,不得东X西望分散精力,不得与客人谈话. 12、驾驶人员有义务向客人介绍本单位的景点、经营、服务项目,但不能在行车时.要在景点、经营点、服务点停车介绍.介绍时,要使用酒店标准的服务用语,简短、明确,尤其是客人有此要求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