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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是建筑施工、设备检修、市政运维等领域常见的作业形式,其作业环境复杂、风险系数高,一旦违规操作,极易引发坠落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规范高处作业行为,防范安全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608—2025 高处作业分级》及相关安全生产法规,结合实际作业场景,梳理制定本高处作业操作规范,供各相关单位和作业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明确高处作业界定,精准识别作业风险界定高处作业范围是规范操作的前提,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明确作业边界和风险等级,杜绝因界定模糊导致的安全隐患。根据GB 3608—2025规定,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的高度,且存在发生坠落可能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为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可能坠落范围以作业位置为中心,按基础高度确定半径划成垂直柱形空间。 高处作业分级需结合作业高度和客观危险因素综合判定:作业高度分为2m~5m、大于5m~15m、大于15m~30m及大于30m四个区段,不存在客观危险因素的按A类法分级,存在5级以上风力、Ⅱ级及以上高温、气温≤5℃、作业场地有易滑物、光线不足、与危险带电体距离过近等10种客观危险因素之一的,按B类法分级,分级标准更高、防护要求更严。同时,需警惕各类典型风险,如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防护设施缺失、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隐患等,这些都是引发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诱因,如普宁市“9·10”高处坠落事故,就是因安全防护缺失、升降机违规使用、工人冒险操作导致的悲剧。 二、强化作业前期准备,筑牢安全前置防线高处作业的安全保障,始于充分的前期准备,需从责任落实、人员资质、方案编制、现场排查、防护配备五个方面全面发力,做到未雨绸缪。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需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履行职责;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需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危大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需履行监理职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全程监督隐患整改。各单位需明确岗位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杜绝责任悬空。 二是规范人员管理。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且需定期复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违规顶岗。作业前,需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流程、风险点及防护要求,确保每人熟练掌握操作规范和应急技能,杜绝因不懂规范、心存侥幸导致的违规作业。 三是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脚手架、悬挑式操作平台、吊篮作业等危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搭设、使用、拆除流程,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方案需结合作业高度、作业环境、客观危险因素等,制定针对性防护措施,严禁未编方案、方案未审批就开展作业,杜绝盲目施工。 四是排查现场隐患。作业前,需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脚手架、操作平台、防护栏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牢固性,确保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间距不大于150mm,作业层脚手板满铺固定,安全网拼接严密、外高里低;检查施工升降机、塔吊等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其安装合格、安全装置完好,严禁使用未检验合格、存在隐患的设备;清理作业面杂物、易滑物,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验收标识牌,划定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五是配备防护用品。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双钩五点式安全带、防滑鞋、防滑手套等,严禁使用不合格、过期的防护用品。安全带需规范佩戴,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牢固可靠,严禁挂在易碎、易滑脱的物体上;高处作业时,必须搭设安全平网或防护棚,交叉作业需设置双层防护,确保防护到位。 三、规范现场作业流程,严守操作安全底线现场作业是安全风险的集中环节,需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杜绝“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安全要求。 一是严格作业许可。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防护措施,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展作业;作业过程中,若作业环境、作业内容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许可手续,严禁擅自变更作业范围和流程。雨雪、浓雾、6级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严禁进行露天攀登及悬空作业,雨后、雪后需清理作业面冰雪,采取防滑措施后方可作业。 二是规范各类作业操作。脚手架作业时,搭设人员需佩戴速差式安全带,地面设置警戒区域并专人看守,水平安全防护网需双层设置,每隔3m设支撑杆并规范固定,脚手架搭拆需遵循“先搭后拆、先上后下”的原则,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需处于上层作业坠落半径之外,坠落半径范围内需设置防护棚,通道口、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搭设工具式防护棚,结构稳定牢固;攀登与悬空作业时,需使用牢固可靠的施工通道、梯子,高度超过3m的直梯需加设护笼,悬空作业需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严禁使用自制吊篮、座板式吊具等违规工具;临边与洞口作业时,楼梯口、梯段边、建筑物外围边沿需设置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需设置不低于1.5m的防护门,电梯井内每层设置预埋钢筋网片防护,洞口需按尺寸设置水平、立面防护;操作平台作业时,需符合定型化、工具化要求,悬挑式操作平台搁置点、拉结点需固定在主体结构上,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度不大于5m,移动时平台上不得站人;机械设备作业时,塔吊需安装视频监控、吊钩可视化系统,作业人员上下佩戴速差式防坠器,吊篮需编号验收合格后使用,作业人员安全带需挂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与吊篮连接。 三是强化现场监护。高处作业必须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需全程观察作业人员操作情况,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并整改;监护人员需熟悉应急处置流程,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启动救援。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在作业面追逐打闹、酒后作业、擅自离岗,严禁在未防护的情况下冒险作业,严禁向下抛掷工具、物料,传递物料需使用工具袋或绳索,防止物体坠落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