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车安全操作规程
观光车安全操作规程
电动观光车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制动器、喇叭(警铃)、灯光、电瓶电压、电流,有异常时,应予修理或更换。禁止机况不正常时强行作业。
2.司机必须服从信号指挥。信号不明时,禁止擅自开车。
3.启动电动观光车时,应鸣号(铃)示警。运行中,司机要集中精力,头、手不许伸出窗外,要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和洞内排架或其他设施杂物等有无侵界;机车上不准搭乘非工作人员;拖挂的矿车上禁止搭载人员。
4.调车、摘挂、扳道、安放铁楔等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禁止用其它任何物件代替联接销和铁楔的使用。
5.电动观光车运载的物件过宽过高时,司机必须确认其尺寸有无超出限界,途中有无坍落的危险。
6.交会时,空车让重车,不准抢行。
7.司机离开机车,必须将机车制动,切断电流;必要时,用铁楔楔紧车轮。
厦门观光车培训-观光车司机培训-观光车培训学校
根据国家质监总局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结合观光车司机的技术标准,本校对观光车司机的培训采取实践为主理论为辅的模式开展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全国通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培训包含:实操练习、理论及安全知识、维护保养等培训。
一、报名条件
年龄要求:18-59周岁
学历要求:初中以上(含初中)
二、收费标准
培训工种 | 收费标准/元 | 课时 | 模式 | 备注 |
零基础培训 | 1800 | 15天实操+2天理论 | 随到随学 | 实践培训为主 |
初审(考前辅导) | 670 | 2天理论 | 统一开班 | 理论知识和安全知识 |
复审(四年一审) | 270 | 1天理论 | 统一开班 | 安全知识 |
三、提供材料
培训、初审材料如下:
1、申报表1份 ,
2、2寸白底彩照3张,
3、体检表原件(报名地方拿,先贴1张2寸白底彩照再体检 ),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居住证复印件1份,
6、初中或者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复审材料如下:
1、申请表1份(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签名+手印)
3、证书原件(聘用记录页填写“用人单位-聘用项目代号-聘用起止日期-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
4、2寸白底彩照2张
咨询电话:0592-51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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