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车安全管理制度
观光车安全管理制度
1、旅游观光车由车队队长直接领导,统一调度,保证完成按送游客观光工作。
2、每天出车前要对车辆全面检查,确保制动、运转正常方可出车,做到防患于未然,安全驾驶。
3、发车前把车门关门,请游客坐稳座位,不准超员载客。
4、行驶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安全行车制度,注意发动机运转情况有无异响及各种仪表仪器是否正常,发现情况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行驶。
5、司机要按规定线路行驶,时速限制为40km/h,不准私自改线或者延长时间。
6、恶劣天气或险峻道路,在没有安全保障下,不得冒险行驶。
7、保持车辆整洁,达到优质服务、文明服务
8、杜绝酒后开车。
厦门观光车培训-观光车司机培训-旅游观光车培训学校
根据市场监督局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结合观光车司机的技术标准,本校对观光车司机的培训采取实践为主理论为辅的模式开展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由市场监督局颁发全国通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培训包含:实操练习、理论及安全知识、维护保养等培训。
一、报名条件
年龄要求:18-59周岁
学历要求:初中以上(含初中)
二、收费标准
培训工种 | 收费标准/元 | 课时 | 模式 | 备注 |
零基础培训 | 1800 | 15天实操+2天理论 | 随到随学 | 实践培训为主 |
初审(考前辅导) | 670 | 2天理论 | 统一开班 | 理论知识和安全知识 |
复审(四年一审) | 270 | 1天理论 | 统一开班 | 安全知识 |
三、提供材料
培训、初审材料如下:
1、本人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2、初中以上(含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聘用信息(变更、注销)登记表(企业需盖公章)
复审材料如下: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签名+手印)
3、人员聘用信息登记表
4、证书原件(聘用记录页填写“用人单位-聘用项目代号-聘用起止日期-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
5、持证期间相关证明(盖公章)
6、2人以上(含)提供花名册(盖公章)
7、2寸白底彩照2张
咨询电话:0592-51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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